2.1.10、除雾器的设计充分考虑了叶片的断面的设计、叶片间的距离、叶片的布置、冲洗系统的设计和喷嘴的选择等对除雾器运行的影响。
2.1.11、除雾器整个系统对流径介质、混浊液的夹杂物、固体颗粒的含量及冲洗喷嘴的压力等运行条件有很强的适应范围,各运行条件、参数与设计值发生±25%变化时仍有较好的除雾效果,并且各保证值不变。
2.1.12、冲洗喷嘴型式供方自行设计,喷角自行设计,采用加强聚丙烯制作。喷嘴具有良好的雾化状态及防堵措施,为确保整个除雾器表面均能被冲洗到,喷嘴至少具有130%以上的重叠部位(平均)。
2.1.13、为保证现场安装工作顺利进行,结构件在出厂前进行预组装工作以保证现场组装尺寸。在出厂前进行预组装的结构件如下:除雾器单元、冲洗水管道、冲洗水支撑梁。
2.1.14、除雾器脱除液滴极限尺寸是吸收塔负荷的函数,在二级除雾后有效,在100%吸收负荷时是26微米。
2.1.15、技术规范和性能要求
除雾器安装在净烟气出口处用来分离夹带的雾滴。
除雾器的设计、安装和运行应保证可利用率高、除雾效果好。必须对极小的水珠也有很高的清除效率。
供方保证提供除雾器的压降以及结垢均为最小,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检测方法,由需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检测。
残留湿份和对应的液滴尺寸应满足本标书和相关的国内外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湿份测量方法由供方提供,并提交给需方确认。
除雾器系统应由两级组成,并应特别注意FGD装置入口的飞灰浓度变化对本装置的影响。除雾器系统中还应包括去除沉积物的冲洗系统。除雾器运行时能根据相应合理冲洗程序进行自动冲洗。
除雾器材质由供方选择提供。
除雾器以单个组件进行安装。单个组件不超过两人即可进行搬运和维修,而且组件应能通过吸收塔体除雾器段的人孔门 (DN800) 。通道的设置和采取的措施应便于维修时对内部组件进行固定和拆卸。供方需提供检修人孔的位置及平台要求,以CAD图纸的形式交与需方,由需方确认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