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雾器系统应配备冲洗和排水装置,排水直接进入吸收塔。冲洗系统至少应包括:便于更换的喷嘴、内部管道。
除雾器冲洗水系统能全面冲洗除雾器,邻近喷嘴的喷淋范围部分重叠,以确保100%的冲洗效果。
除雾器能承受烟气流速在流通截面上相对于平均流速±25%的偏差的不均匀性而保持基本性能不变,供方提供在流速不同条件下的除雾器出口烟气持液量的曲线。
喷嘴与除雾器不同区域的单独冲洗水母管连接。自动开关阀位于接近壳体外部的每根母管上,使每根母管能独立运行,所有的母管应与冲洗水供应管道连接。
除雾器能承受80℃条件下连续运行而没有任何不良影响,120℃条件下允许运行30分钟对设备没有影响。
对冲洗水的压力进行监视和控制,冲洗水母管的尺寸应使每个喷嘴运行在平均水压的波动范围之内,喷嘴压力的偏差应小于10%。
除雾器冲洗用水由FGD工艺水提供。
供方将提出阀门的要求。需方提供连接法兰标准,供方提供除雾器冲洗管道连接法兰,塑料法兰厚度不少于28mm。
除雾器布置应合理、易于接近、便于更换。
除雾器布置设计和吸收塔设计统一考虑。不会导致出口烟道(供方应提出合理的间距要求建议)积污。在二级除雾器下游提供的测试孔可以进行性能测试。
除雾器的仪表应包括输入FGD-DCS的记录:流过每个除雾器的压力降,在冲洗期间冲洗水母管的瞬时水压和流量(配低流量/压力的报警)。测试除雾器压力降的小孔能够自动反吹。供方提供除雾器冲洗系统PID流程图,由双方确定无误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