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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经人事、劳动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知名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有人事及政府部门的特许经营批文。
骏伯公司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总部设在广州。公司在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陆续建立了100多个辐射全国的服务网络。能及时按照各地最新的人事政策调整与操作各项服务,为企业有效规避政策风险,减少运作成本和精力,为客户搭建出全方位的服务平台。
中国劳动关系网(www.hr668.com)是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开发建立的人力资源网站,是行业内最早建立的专业人力资源网站。网站致力于劳动关系领域的研究及管理,打造中国领先的、最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网站
荣誉: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AAA信用等级
全国劳务派遣诚信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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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劳务派遣风险前后对比
风险
项目 实施人才租赁前 实施人才租赁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务派遣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特点,《劳动合同法》给予劳务派遣特殊用工形式的特别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可,不受一般用工形式中无固定期限的约束,“三性”岗位用工仍然灵活,只要是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两年期满便可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无固定期限的后顾之忧。
劳动合同及用工手续风险 1、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 风险由骏伯公司承担
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部分列举):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合同期自然终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出现上述法定情形,用人单位须全额承担经济补偿金。如出于灵活用工的考虑而解除劳动合同,一旦操作不当被判定违法的,更要承担2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 采用人才租赁形式用工后,利用骏伯公司的岗位平台,出现法定情形不再录用该员工的,我司根据被退返的员工的专长及技能及其本人意愿进行安置,避免或减少赔偿成本,增加了贵司的用工灵活性。
劳资纠纷 1、 因《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正式实施,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延长的情况下,劳资纠纷的增长将会成为用人单位必须应对的难点。
2、 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劳资事务产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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