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ISO认证公司
采 购 控 制 程 序
1. 目的
对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物资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实用于本公司的、外购外协件的采购以及相应的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
3. 职责
3.1 综合部负责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和选择,制订和实施采购计划。
3.2 生技部负责提供外协件产品图样、技术协议等有关资料,参与对供方的评价和选择。
3.3 生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验证,有关部门参与供方的选择和评价。
4. 工作程序
4.1 采购物资分类
4.2 供方的评价和选择
4.2.1 根据供方按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产品能力、服务和价格等方面对其进行评价和选择。
4.2.2 评价和选择原则以《供方评价准则》为依据。
4.2.3 评价和选择步骤
a) 综合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提供采购品的候选供方,按上述原则进行考察和评价,填写“合格供方评价表”按《供方评价准则》评审;
b) 经评审后确定合格供方名录,并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c)每年由综合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对合格供方进行重新评价,评价准则见《供方评价准则》确定新的合格供方名录;
4.2.4 对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供方,如外协作、运输、检测、培训等单位, 也应经评价合格后,方可向本公司提供服务。
4.2.5 对供方的评价结果及评价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应记录并保存。
4.2.6对合格供方进行动态管理,统计记录其供货的质量、交货期等情况以决定其是否录入次年合格供方名录。
4.3 采购控制
4.3.1 采购
综合部依据本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和期末库存数量编制月度采购计划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4.3.2 采购信息
a) 生技部按生产计划要求,提供产品技术标准,明确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等级、数量、质量特性和验收标准;
b) 必要时,综合部提出对供方产品、程序、设备批准的要求、人员资格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控制点的设置以及让步申请等方面的要求;
c) 采购信息发放前必须经审核批准,确保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的与适宜
的;
4.3.3 采购合同
a) 根据采购计划和采购产品标准,与合格供方签订“采购合同”和“外协件协议”,合同要包括或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交货期、交货方式、验收标准和违约责任等;
——对供方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等方面的要求(必要时);
——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要求(必要时)。
b) 采购合同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或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c) 综合部可向供方提供相应的质量标准,作为合同的附件,并做好记录。
d) 其他的采购作业,由采购业务员凭部门领导审批的“临时采购单”执行采购任务。
4.4 采购产品的验证
a) 采购产品到公司后,业务人员对到货数量、规格、外观、合格证明等进行检查确认后,报生技部,按规定进行复验,合格后,注明标识、分类贮存;
b) 验证按合同规定进行,需要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时,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验证的具体安排、产品放行方式作出规定,由综合部派人或顾客及其代表到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
c) 顾客的验证不能免除本公司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顾客的拒收;
d) 采购进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按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以后方可入库、标识、分类贮存并做好检验记录;
e) 经验证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f) 未经验证合格的采购品,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4.5 外包过程的质量控制件按采购产品质量控制进行管理。
5. 相关文件
5.1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
5.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3 《供方评价准则》
6.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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