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作业指导书
1.现场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2.项目工程范围内焊接作业时防火、防爆工作要严格按业主和监理、总包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并对动火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进行彻底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等地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3.焊工应经过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 焊工在工作中要遵守焊工技术规范。焊工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防护工作服、绝缘鞋和防护手套。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剌伤他人眼睛。
5. 焊接设备必须满足焊接工艺,安全可靠。根据使用功能和用途选用焊条和焊接电流,用于焊接消防管道应采用结422 焊条,药皮类型为钛钙型,焊接电流分别为:5mm/70~90A,3.2mm/90~130A,4mm/60~210A(焊条直径/焊接电流)。焊条药皮不得有气孔,脱落和明显裂纹。焊条在使用前,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烘烤,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干燥,每批焊条在正式使用前必须进行焊接试验。
6.室内焊接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排烟措施,烟尘较大时要戴口罩。
7.高空施焊时应有高空劳动保护措施,如佩带安全带、安全帽。小型工具应摆放在可靠部位,以防从高空落下。
8.在金属容器内或金属结构上焊接,必须将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脚下垫橡胶板或其它绝缘衬垫。应有监护人员,以保安全。
9.电弧焊必须做到:
电焊机除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外,还应对电焊机外壳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应良好且易辨认。
工作前应先检查焊机有无接地及接零装置,各接地点接触是否良好,焊接电源的绝缘有无破损。
更换焊条时一定要戴焊工手套,禁止用手和身体随便接触焊机二次回路的导电体,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坐在焊件上工作。
焊接工艺管线及钢结构等时,二次线不允许接入管架、构架上,应直接接入一次焊接点附近。
下列操作应在切断电源开关后进行:改变焊机接头,改接二次回路线,搬动焊机,更换保险丝,检修焊机。
10.氧—乙炔焰焊(割)作业管理
焊接作业工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活有效。气体软管应耐压合格,无破损。
氧气瓶、乙炔气瓶、氩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禁止倒放,乙炔气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距明火点应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氧气、乙炔气、氩气、氮气设专人负责,以空瓶换实瓶。
在高压电源线及管线底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