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以提高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设备及辅助正常生产所必须的动力设备等非生产设备的管理。
3 职责
3.1 设备组负责设备的统筹管理,包括设备的验收、建档、检修和报废等。
3.2 各班组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4 工作程序
4.1 设备的配置
4.1.1 生产副总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出设备的配置申请,注明所购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等,报总经理批准。在设备的选型过程中需权衡质量、价格、能耗、备件提供、配套性、维修性、环保等多方面因素。
4.1.2 需要自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生产副总组织制图,经总经理审批后,由生产副总组织加工制造。
4.1.3 设备配件的采购由设备组汇总各部门需求,交生产副总审核和总经理审批后按计划执行,经验收合格后,由设备组在入库单据中签字确认,直接办理入库手续,由使用部门开单领用。
4.2 设备的验收、建档及出入库
4.2.1 所采购的设备到厂后或自制设备加工完成后,由生产副总组织设备组和使用部门共同核对,编制“设备验收报告”,证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后,生产副总组织设备组和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当确认设备满足要求后,由设备组和使用部门双方在“设备验收报告”上签字,以示验收合格(对于特种设备的验收由生产副总联络市相关部门参加)。大型设备应由生产厂家负责安装调试。
4.2.2 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部门/人员联合生产副总与制造单位协商处理,并于“设备验收报告”上记录处理结果。
4.2.3 设备组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编号,建立《生产设备清单》。
4.2.4 设备应有相应的状态标识:完好、封存、报废等。
4.3 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