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1 目的
在销售合同签订前,对顾客的要求进行评审,确保顾客所提的要求明确,文件齐全,公司有能力满足要求,避免给双方带来经济上和质量上的风险和损失。
2 主题内容
本程序对销售合同评审的内容、方法和控制作出规定。
3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每一份销售合同、标书或订单。
4 职责
4.1供销部主持合同评审并归口管理。
4.2生技部、质检部、财务部等部门需要时负责其相关条款评审。
5 程序
5.1在投标、接受合同或订单之前,供销部应对已识别的顾客要求及本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进行评审,应确保:
a) 产品要求(包括顾客的要求和公司自行确定的附加要求)得到规定;
b) 顾客没有以文件形式提供要求时(如口头订单),顾客要求在接受前得到确认;
c)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定单要求(如投标或报价单)已予以解决;
d) 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5.2合同的分类
常规合同:指公司定型产品且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合同;
特殊合同:常规合同以外的所有销售合同,如新产品开发、非标产品或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
5.3合同评审方式
5.3.1对于常规合同由销售人员负责对合同草案所有条款进行审查评审。
5.3.2对于特殊合同由供销部主管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评审。
5.4合同评审内容
5.4.1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5.4.2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质量条款、交货期、交货数量明确无误,且本公司有能力满足要求。
5.4.3特殊要求明确、具体、无含糊不清之处,且我厂有能力保证实现。
5.5合同评审结果
5.5.1常规书面合同经销售人员签字盖上合同章或企业公章,进行评审,由供销部负责统一登记并留存一份。
5.5.2常规口头合同,由供销部主管对顾客要求进行记录并经顾客确认后,适时对顾客要求进行评审,并在“口头订单登记评审表”上评审意见栏签署评审意见。
5.5.3对特殊合同(含书面、口头)由供销部组织生技、质检、财务等相关科室按
“合同评审表”的要求逐项评审,并签署意见,供销部根据各相关部门的意见签署合同评审结论。“合同评审表”与销售合同一并保存。
5.5.4对无法满足要求的合同由供销部负责向顾客提出让步要求,否则此类合同不予批准接受。
5.5.5合同一旦确立,供销部应负责做好与客户的联系协调工作。
5.6合同修订
确立后的合同若需更改,由合同签订人负责与客户协调更改事宜。更改后的合同仍需履行合同评审手续,并及时将修改信息正确地传递到顾客和本公司有关部门。
6 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