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人在中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且申请人必须是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注册资本最低要求;
如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支付业务的,最低要求1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实缴货币资本);在深圳从事支付业务的,只要求3千万元人民币。
(三)不仅资金门槛高,申请支付业务对申请人的要求也是非常高的:
1.首先就是要为连续盈利2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申请的公司必须是已经为金融行业提供2年以上相关服务,或为电商提供2年以上信息处理支持服务;
3.截至申请日,3年内没有违法犯罪活动记录或者受到相关法律制裁法令处罚
4.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中至少有5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经济、金融、信息安全等支付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这些高管必须有支付业务或金融信息业务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相关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申请者必须有合法合规的反洗钱措施;这些措施能够预防洗钱、恶意融资等犯罪活动。其中包括内部反洗钱控制、客户识别、报告可疑交易、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
(六)同时申请者必须有能够处理大量支付业务设备;包括支付业务处理系统、满足要求的网络服务软硬件设备。
(七)有健全的具有合规管理、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公司规章制度,同时有资金管理和系统运行维护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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