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注册台湾公司与商号的区别
汇域国际通过比较发现,注册台湾公司的资本不但比较大,而且又要负法律上的责任。那不是成立行号比较有利?那为什么台湾的情况却是成立公司的比较多呢?事实上,公司系指依公司法规定组织登记成立之社团法人,股东就其出资额负责(无限公司除外);而行号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之独资或合伙经营事业,出资人负无限责任。
汇域国际必须指出,注册台湾公司与商号虽然均是以营利为目的,二者除了名称不同之外,所依据之法源、组成分子之责任负担亦不相同,两者之差异如下:
1.负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注册台湾“公司”是社团法人,所以创业的风险由股东们相互承担,但是注册台湾“行号”的成立并非法律个体,所以没有法人资格,因此法律责任落在登记负责人及管理人的身上。
再者公司的成立属于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当初若以50万元注册台湾公司后,如果之后公司经营不善,所有的法律债务等等只需偿还50万元即可,超过的金额依法律上规定是可以不用偿还的;而商业登记法所称之行号,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之独资或合伙经营事业,法律上必须负无限责任,如果经营不善,不管积欠的债务多寡,都必须完全偿还。因此就法律责任而言,成立行号反而比成立公司背负比较大的法律刑责。
2.有无验资动作的差异:
一般创业者听到验资动作,直觉会想要逃避,但是以长期经营理念而言,若创业的性质必须面临到上下游的厂商订货交货事宜,在合作的时候,上下游厂商多半会要求察看会计师的资本签证,以确保创业者具有足够的资本额而不会有跳票的可能性,所以创业者必须针对自己想要创业的类别作考量,若是创意类型者,可以采用“行号”登记,若是订货开店者,采用台湾“公司”会更具有公信力。
合伙创业,登记前明订合作契约
了解完“公司”与“行号”的差异后,并且创业者也决定好登记的“商业”,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先确认是独资或是合伙行为,因为之后的法律申请与登记,都是由推选出的负责人名称进行,若是选择合伙的商业模式,最好先确认一下与合伙人之间的出资比例、责权区分、获利分配等等条列规范,先说好游戏规则,最好明订合伙契约,以免之后发生纠纷冲突时,双方伤财又伤了和气而得不偿失。
*您的姓名:
*联系手机:
固话电话:
E-mail:
所在单位:
需求数量:
*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