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商业秘密侵权,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商业秘密侵权行为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 1、非公开性 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第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 第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期限保护 第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企业的正当商业秘密权利被侵犯,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向不同部门寻求法律保护,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专业为我们提供-----主要有以下四种途径: 第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5条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即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投诉,并提供商业秘密及侵权行为的有关证据。 第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要弄清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一般讲应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订立合同的,应向被告所住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刑事诉讼程序。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构成犯罪时,权利人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犯罪行为尚未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的案件,权利人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刑事公诉或自诉程序中,权利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自己遭受的损失。 商业秘密保护肯定有它的目的,那么如何来保护商业秘密呢?商业秘密保护的优点: a.具有保密优势,商业秘密是不公开的;而专利、商标、著作权都是公开的。当然商业秘密的保护方法在有优势的同时,也必然存在着一些缺陷。 b.商业秘密保护是企业经营者的重要武器和财产。 商业秘密法是技术、经营上智慧成果的保护法,知识经济时代是商业秘密形态日益复杂、数量日益壮大的时代,“知识就是力量”,商业秘密是权利人在财产、经营上关键时刻的力量。 c.商业秘密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立手段。 商业秘密是一种竞争手段,可以合法利用,居心险恶者也可以用来致竞争对手于死地。商业秘密的法律进攻、防卫是科学、艺术,经营者除了不可不学外,还不得不防,否则生命、财产都要受到威胁。
*您的姓名:
*联系手机:
固话电话:
E-mail:
所在单位:
需求数量:
*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