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2016年第一次室外一
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2016年第一次室外一体化机柜供应商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YT09201600281
开标时间:2016-01-28
所属行业: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900万元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2016年第一次室外一体化机柜供应商集中资格预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2016年第一次室外一体化机柜供应商集中资格预审
1.2招标编号:YT09201600281
1.3供货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及各区县。
1.4项目规模:约450套各型机柜,预算金额约900万元,以上为预估规模,最终以甲方实际建设为准。
1.5招标范围:宣城铁塔基站工程室外一体化机柜,包括各型室外一体化机柜及室外电源柜。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下发的各项规范要求。
1.7服务周期:有效时间至2016年12月30日。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如果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申请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
2.4申请人应具有税务登记证,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2.5申请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
2.6财务状况: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近二年(2013年和2014年)专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
2.7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室外一体化机柜销售累计金额不小于500万元,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加订单。
2.8申请人须提供至少一种型号室外一体化机柜省级以上(含省级)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须通过CMA认证及CAL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提供该检测报告的查询网站地址,若不能有效查询,该检测报告将不被接受;或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9申请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安徽省内设立办事机构(已设立办事机构的申请人需提供以公司或负责人名义购买或租赁的办公场所证明)。
2.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2.12201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内未与运营商发生合同违约事故。
2.1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产品在各运营商企业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大于5名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选择前5名通过资格预审;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小于等于5名且大于等于3名时,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小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清晰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清晰扫描件(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28日9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联系人:陆阳
电 话:137 1799 9428
邮 箱:ztb77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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