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2016年
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2016年基站土建施工集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YT0920160029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800万元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2016年基站土建施工集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2016年基站土建施工集中招标
2.2招标编号:YT09201600293
2.2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
2.3 招标范围:基站机房及围墙土建施工;基站机房的装修、加固改造、接地等;铁塔塔基基础施工;其他相关服务配套施工等。
2.4 服务周期:本次招标后签订的框架合同有效期限为壹(1)年,自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
2.6 质量要求: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装修工程为2年。
2.7标包划分:本项目后续招标划分七个标包,资格预审时不分标包审查。
2.8 项目规模:需施工的站点约为300个,预算金额约为1800万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6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2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两年(2013年度、2014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企业资质: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部或省建设厅或地市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未换证的须提供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除上述资质外,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备案要求:如国家或当地对施工前期有备案要求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有关部门备案,须提供承诺书。
3.6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止,开展过同类工程施工项目。同类施工项目包括机房及围墙土建施工;机房的装修、加固改造、接地等;铁塔塔基基础施工;其他相关服务配套施工等。以合同或订单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提供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
3.7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3.8属地化管理要求:申请人在宣城市须设有服务常驻机构(办事处或分公司),如暂时没有上述服务能力,须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可以成立,提供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0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13)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14)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大于40名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选择前40名通过资格预审;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0名且小于等于40名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并全部通过资格预审;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小于30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无需现场报名。
5.1申请人在获取资格预审公告信息后,请于【2016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1)“报名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excel版本,需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格式见公告附件;
(2)申请人委派报名人员的单位介绍信扫描件,需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格式自拟;
(3)申请人委派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需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报名费用网上汇款凭证截图或扫描件。
本次资格预审的报名费用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1月 30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联系人:陆阳
电 话:137 1799 9428
邮 箱:ztb77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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