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投标》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新型能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投标》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新型能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新型能源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必须是生产制造商;
2.已取得相关生产、制造机动车辆的资质;
3.投标车辆为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中车辆;
4.必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
5.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提供服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新型能源车辆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5-20150615-8340(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2015-A018)
3、预算编号:05-15-10370,05-15-1037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件一:新型能源收集车采 数量:8辆 预算金额:2400000元
包件二:新型能源冲洗车采 数量:7两 预算金额:2100000元
5、交付日期:合同约定
6、交付地点:合同约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6-1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7-09,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上传彩色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上传彩色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传彩色扫描件;
4、相关生产、制造机动车辆的资质,上传彩色扫描件;
5、提供投标产品的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上传红章彩色扫描件;
6、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从新开具证明),上传彩色扫描件;
7、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上传红章彩色扫描件;
8、授权代表本人身份,上传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7-20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7-20 09:30。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供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提供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提供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陆阳
手 机:13717999428
邮 箱:ztb7717@126.com
*您的姓名:
*联系手机:
固话电话:
E-mail:
所在单位:
需求数量:
*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