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投标)华电厦门集美分布式能源站一期工程桩基础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华电厦门集美分布式能源站一期工程桩基础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483/1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人:华电(厦门)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受业主华电(厦门)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华电厦门集美分布式能源站一期工程桩基础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华电(厦门)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CHDT483/13-SG-0201
招标内容:
华电厦门集美分布式能源站一期工程桩基础施工(含PHC系列管桩和接头部件材料的设计、制造、试验和包装运输等)
五、工程概况:
本期工程建设1×30.062MW+1×1.7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设计热负荷约51t/h。远期规划建设4台LM2500+G4燃机联合循热电冷三联供机组,发电总容量为140MW,总供热量约200t/h。
项目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标段名称:桩基础施工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②具备桩基基础专业施工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贰级及以上(含贰级)的资质;
③具有安全许可证;
④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型或同等级工程的施工经验。投标人在过去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完成的同类型或同等级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
⑤人员要求: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总工必须是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力或相关行业)或一级项目经理(电力或相关行业);
⑥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必须是财务状况良好企业。
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不具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申请。
⑨投标人近3年内(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⑩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八、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17点整。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具体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810元/份。
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联系人:陆阳
手  机:13717999428
邮  箱:ztb77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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