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投标)吉林扶余洪泛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
招标投标)吉林扶余洪泛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GJL-DLG201502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人:吉林扶余洪泛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FGJL-DLG20150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扶余洪泛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扶余市财政局扶财建指[2013]3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扶余洪泛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吉林扶余洪泛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大金碑保护站工程 项目编号:FGJL-DLG2015027-1
二标段:清淤工程 项目编号:FGJL-DLG2015027-2
三标段:湿地恢复工程 项目编号:FGJL-DLG2015027-3
2.2 项目地点:扶余市境内。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
一标段计划工期:2015年 7 月 30 日至2015年10月30 日,92日历天;
二标段计划工期:2015年 11 月 1 日至2015年12月30 日,59日历天;
三标段计划工期:2015年 10 月 1 日至2016年5月30 日, 242 日历天,养护期至2016年10月30日。
2.6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一标段投标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二标段投标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三标段投标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提供下述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文件。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 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标段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 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 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每套为人民币 800 元、二、三标段每套为人民币 5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陆阳
手 机:13717999428
邮 箱:ztb77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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