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1×200MW机组(#7)脱硝改造工程建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303/1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受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1×200MW机组(#7)脱硝改造工程建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303/11-SG-04 脱销改造建安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2000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 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 具有近5年3个类似工程投运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影印件包括封面、承包范围部分及合同签字页)
6 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包工程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七、购标书时间:2015年6月30日--2015年 7月6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下载招标文件。
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金额见前附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连同标书费汇款单复印件同时发至我公司邮箱,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标书费发 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联系人:陆阳
手 机:13717999428
邮 箱:ztb77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