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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社保代理,代买梅州五险一金,梅州五险挂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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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 应 地:广东省广州市
  • 发布公司: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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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4/13 11: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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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代缴梅州社保,梅州五险一金代买,梅州工资代发,梅州劳务派遣,梅州人力资源公司,咨询热线:13431007953(微信同号),QQ:852001335.

合同到期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三十九条和四十条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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