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劳务派遣企业 中山人力资源公司 中山劳务派遣公司
2008年的新《劳动法》对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大大地提高了用人单位选才的有效性,避免人力资本的费是提高员工绩效的一种途径。
建议实施劳务派遣的岗位如下:
1、非核心岗位:如服务员、营业员、银行柜员、工厂生产作业员等。
2、受编制限制的岗位:如后勤人员、司机、前台等。
3、需较长考察期的重要岗位:如客户经理、保险营销员、行政人员等。
4、阶段性岗位:项目经理、程序员等。
5、临时岗位:如翻译、主持人、礼仪小姐、短期文员等。
社保代理的服务内容:
1 、根据客户公司或个人客户要求,做出最优代理方案;
2 、代买社会保险、建帐和月报手续;
3 、负责参保人员的增、减员和异地转移手续;
4 、负责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5 、代理企业及个人社会保险补缴手续;
6 、负责办理工伤认定、费用支付相关手续;
7 、解答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咨询。
社保代理流程:
1、洽谈具体事宜,签定服务合同;
2、委托代理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3、缴纳相关费用;
4、我司向社保局申报增减员及办理相关事务;
5、我司售后服务,定期联系,长期跟进。
广州骏伯人力集团中山分公司
联系:杨先生 手机:15815714529 办公电话:23881622-602(来电请注明找杨先生)
办公QQ: 2419813350 地址:中山市石岐东明路28号6楼602(即峰华28这栋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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