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是对员工离职后的择业自由权进行一定限制以达到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一项措施。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离职以后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原单位同类业务或者生产与原单位同类产品。企业法律服务 律师为您讲解:
针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涉及以下几点:
(1)竞业限制在什么时候签订比较好?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应当要选择好时机与员工签订,这个时机通常实在员工入职前或入职时,此时员工为了得到工作机会,通常会同意与企业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2)如何约定竞业限制的行业范围?通常可以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上所记载的经营范围来确定竞业限制的范围,也可以采取罗列的方式将限制员工就业的竞争单位加以明确。
(3)竞业限制协议应当包含那些内容?竞业限制协议应当包含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义务、行业范围、地域范围、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违约金及解除的条件。
(4)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应在何时支付?在实务中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方式和时间有以下三种:
①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支付;
②在员工离职后一次性支付;
③同工资一起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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