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是指对物品进行保存即对其数量、质量进行管理控制的活动。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与寄存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如何拟定条款才能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避免纠纷的出现呢?下面企业法律顾问 就来与大家聊一聊。
一、 合同当事人及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条款
在保管合同中,应写明保管人和寄存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地址或营业所在地,并由各个当事人分别签名或盖章。同时要写明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网上法律咨询 律师提醒,需要注意的是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才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合同的当事人即产生约束力。
二、标的物条款
保管合同以保管物品为目的,合同履行后保管人应将原物交还寄存人,因此,对保管物品应尽可能详细描写,要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种类、质量等,以免发生误差。保管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合法的,如果为保管走私物品、毒品或赃物而订立保管合同,合同不但无效,还会引起其他法律后果。
三、当事人权利义务条款
在签订保管合同时,应详细明确地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这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权利义务的内容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可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四、保管报酬和费用支付条款
保管合同若为有偿合同,获取报酬是保管人享有的主要合同利益,该利益的实现取决于寄存人对支付义务的履行。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所保管物品价值、期限等具体情况协商约定或者依有关法律或惯例确定保管报酬条款。此条款除应注明报酬数额外,还应写明报酬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
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应就保管费用的支付作出约定,对费用的多少,费用的项目以及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是预付还是事后补偿都应明确约定。保管合同无论采用何种形式,无论是否有偿,支付费用是寄存人的一项法定义务。
五、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
在该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赔偿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可以约定什么性质的违约行为承担什么性质的违约责任,也可以约定各类违约责任承担的条件。同时,当事人还可以就不可抗力和免责等事项作出约定。
六、解决合同争议条款
当事人双方应当约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当事人可以选择双方协商、第三者调解、仲裁机关仲裁和法院审理等几种方法。
七、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条款
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当事人还可根具需要约定其他经双方同意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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