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区婚姻法在线咨询 公婆起诉返还房款找律师
广州离婚后公婆起诉返还房款怎么办?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咨询:我和邹某在2012年7月登记结婚,2015年底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我不要房子,邹某一次性给我18万元。但今年2月,邹某的母亲拿着银行转账单起诉至法院,说我们当初买房时向她借了16万元,要我归还,我该怎么办啊?
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据你所述,虽该两笔款项发生在你和邹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邹某母亲仅提交了相应款项的票据,你本人否认该笔款项的性质为借款。鉴于你们原是家庭成员,这些款项的支付存在多种法律关系,原告主张款项性质为借款法律关系,就应当承担证明原、被告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举证责任。本案中,邹某母亲未提交证据证明款项的性质,且本案诉讼发生在你和邹某离婚诉讼中,而你和邹某在离婚诉讼中并未涉及此债务,故邹某母亲的诉讼请求不一定会得到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张律师电话:1807880346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房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您的姓名:
*联系手机:
固话电话:
E-mail:
所在单位:
需求数量:
*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