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湖群众安置社区(蓝色港湾一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日月湖群众安置社区(蓝色港湾一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商业服务,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永城市日月湖管理委员会群众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受永城市日月湖管理委员会群众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就日月湖群众安置社区(蓝色港湾一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日月湖群众安置社区(蓝色港湾一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1.2【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5)139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日月湖群众安置社区(蓝色港湾一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省永城市
2.3建设规模:23部国产自主品牌电梯(详见设备清单)
2.4本次招标的规模和范围: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包括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保险及其伴随的其他服务)。
2.5交货完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货物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电梯制造验收标准,安装质量一次性通过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2.7交货地点:蓝色港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必须是国产自主品牌,且在国家财政部采购目录中。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经过ISO9000体系认证;
3.2 投标企业应为具有电梯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商或经电梯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3.3 投标人在永城市地区有售后服务维 修保养机构,市场信誉良好;且投标品牌在全国范围五年内无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3.4 投标企业如为制造厂商,要求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三亿元以上,且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 修A级许可证;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经销商;
投标企业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上述制造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或经国家有关部门公证过的公证件,代理商注册资金应具有500万及以上,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维 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还须具有电梯制造商家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
3.5 报名企业应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的本公司完成的拟投标电梯供货及安装类似业绩1000万元以上合同至少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电梯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的电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0 月 26 日至2015年 10 月 3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报名时
4.2.1生产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ISO9000体系认证书、国家财政部采购目录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 修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2012年以来的电梯销售及安装业绩证明材料(附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1份)。
4.2.2代理商除提供上述生产厂家所列各项外,还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各标段的专项授权及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 修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2012年以来的电梯销售及安装业绩证明材料(附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1份)。
4.2.3工程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报名期间开具有效)。
联系人:孙致远 (经理)
电 话:1330 1217 518
邮 箱:zbswxxw@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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