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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线通信局(站)、交换站; ◆ 无线通信局(站)、分散基站; ◆ 电力、等各类专网通信基站; 
◆ 数据传输和电视信号传输; ◆ EPS/UPS; ◆ 风能、太阳能及风光互补发电 
◆ 各种循环应用。 ◆ 直流电源装置 
电池的使用 
◆ 放电 
不同放电电流时的终止电压不得超过规定值。在完全或部分放电之后应立即对电池进行充电。 
为了获得最佳的使用寿命,建议电池放电深度不要超过额定容量的 60%。超过 60%的放电属于深放电,会导致电池的使用寿命缩短。 
◆ 温度 
电池的额定运行温度范围是-20℃--55℃。所有的技术数据都是在额定温度 25℃条件下测出的。理想的温度范围是 25℃±5℃。过高温度 
将缩短电池寿命,过低的温度会降低可用容量。温度的绝对上限是 55℃。 
◆ 浮充充电和均衡充电 
● 浮充运行是蓄电池的最佳运行条件,此时电池一直处于满荷电状态,在此条件下运行电池将达到最长的使用寿命。在 25℃,建议设置 
电池的浮充电压为 2.23~2.27V/单体,这种充电方法,完成再充电大约需要 24~36h。为了让电池具有更好的使用性能,浮充电压应根据环境温 
度进行调整,温度补偿系数-3.5mV/℃/单体电池, 
具体见下表: 
不同温度下浮充电压 
德国zinsche蓄电池12-OPZV--营销中心● 胶体系列电池在下列情况下需对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或补充电: 
①电池系统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应先对电池组进行补充电; 
②电池搁置停用时间超出六个月; 
③电池长期处于浮充状态;未进行过 40%C20 以上容量的放电,应定期对电池进行均 
衡充电,均衡充电周期为 6 个月--1 年。 
均衡充电/补充电的方法推荐如下: 
均衡充电电压 2.35V/单体(25℃)、限流 0.15C10(A)、充电时间 8--12 小时(可间 
隔进行)。 
充电电压应根据环境温度进行调整,温度补偿系数±3.5mV/℃/单体,具体见下表。 
均衡充电后,对于浮充电压仍低于 2.18V/单体的落后电池,应进行 0.1C10(A)放电 4-6h、以 0.15C10(A)限流、2.37V/单体恒压均衡充电。 
德国zinsche蓄电池12-OPZV--营销中心◆ 再充电 
电池放电后应及时进行再充电,再充电方法推荐如下: 
以不高于 0.2C10(A)的恒电流对电池充电,至电池单体平均电压上升到 2.33~2.37V/ 
单体后,改用 2.33~2.37V/单体进行恒压充电,直到电池充足电结束。充足电的标志,可 
以用以下两条中的任一条作为判断依据: 
● 不同放电深度,电池充足电的时间参考表 
● 电压恒定状态下,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值基本不变。 
充电电压应根据环境温度进行调整,温度补偿系数±3.5mV/℃/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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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zinsche蓄电池12-OPZV--营销中心 电池的储存 
电池应该储存在清洁、干燥的环境中; 
储存时间:电池均是满荷电出厂,储存时间是有限 
的,为了保持其性能,储存不要超过以下时间: 
● 25℃时,六个月 
● 30℃时,三个月 
● 40℃时,六个周 
电池的荷电状态可以通过 25℃下、电池静止 24h 
后、测量其开路电压来判断。 
不同荷电态下电池开路电压 
储存期间电池的再充电:应以 2.35V/单体充电 
8~12h; 
对电流的限制是必要的,但最适宜的是将充电 
电流限制在 0.2C10(A)以内; 
测量储存中电池的开路电压可以知道电池是否 
应该充电,如果电池单体电压降至 2.10V 以下就应 
该及时地补充电; 
如果不能对上述条件进行有效地控制就会导致电池寿命降低或性能变差。 
◆ 德国zinsche蓄电池12-OPZV--营销中心几种不正常的使用 
偶尔的深放电: 
电池不应该使用小于系统要求的小电流长时间的放电,否则会导致电池过早的容量衰退; 
电池被完全放电:电解液中的硫酸已经全部利用,几乎只有水;在这种条件下再充电会产生铅枝晶,铅枝晶会穿透隔板,造成短路; 
板的硫酸化程度是最高、电池内阻也是最大。 
安装、调试与维护 
◆ 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