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规范要求:
(1)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2)申请变更许可的分支机构还应提交其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本企业公章。 德盈会计专业代办东莞长安《食品经营许可证》
(4)除变更相应项目以外,可不必打印《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登记表》。 德盈会计专业代办东莞长安《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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