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名牌
为进一步加大本市名牌战略推进力度,继续发挥名牌战略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上海名牌管理办法》和本市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部署,决定2015年在本市继续开展上海名牌推荐活动,请按《2015年上海名牌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度上海名牌推荐的申报及初审工作。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2015年上海名牌推荐类别分为产品和服务两类。
(一)上海名牌产品类推荐范围及要求
2015年上海名牌产品类推荐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本市产业导向和政策,顺应本市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在以下主要范围开展:
⑴机电⑵汽车及零部件⑶轻工⑷纺织⑸服装⑹食品⑺农产品⑻仪电⑼冶金有色金属⑽化工⑾医药⑿家饰建材。(此领域划分和名称仅限名牌推荐)
(二)上海名牌服务类推荐范围及要求
为推动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服务品牌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根据本市行业发展要求和实际情况,2015年本市服务领域名牌推荐将会同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在以下主要范围开展:
⑴商业零售⑵餐饮经营⑶现代物流⑷汽车销售⑸城市交通⑹信息服务⑺旅行旅游⑻家居装饰⑼人才⑽物业⑾检测认证⑿其他(此领域划分和名称仅限名牌推荐)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上海名牌的企业,必须符合《上海名牌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应符合上海经济社会总体发展需要、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以及发展方向,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具体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上海名牌管理办法》,申报上海名牌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在本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品牌已获工商部门注册;
3.其申报项目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满意度;
4.重视申报项目的自主创新,并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能力;
5.已建立了完善、运行有效的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6.重视名牌战略,综合业绩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并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
7.具有社会责任,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并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上海名牌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经营要求(数据可包含品牌相关企业):
1.产品类申报企业2014年的总销售收入(以经审计的申报企业2014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不低于1.5亿元(中低压电力电缆产品生产企业不低于5亿);服务类及农产品类申报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张江高科技园区内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行业企业的申报条件另定。
2.申报企业主要经营状况良好,在2012至2014年三年均应盈利(政策性亏损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申报产品2014年度销售金额占申报企业同年总销售收入比重不少于30%或单项品种的申报产品年销售额需达1亿元以上;申报服务项目的业务收入不少于申报企业总业务收入的30%(属于特色经营服务的除外)。申报产品的全部或者至少60%以上都在上海生产。
食品行业和农产品行业申报企业均须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食品行业申报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评级应在A级以上,并且产品必须为本市生产场地生产。农产品行业申报企业应由注册地所在区(县)农委或光明食品集团按照《上海名牌推荐管理办法》中有关基本条件以及本指南有关要求,出具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证明。
4.申报企业2014年度的企业总销售收入、技术能级水平、产品销售收入/服务营业收入、产品/服务质量水平等相关指标都应处于本市同行业前列,具有行业标杆作用。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法律服务、知识产权解决方案服务商
网址:http://www.lawthink.cn
邮箱:sale@LawThink.cn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953号长春大厦6楼 (200233)
电话:+86 21-6422 9951 18721037449
传真:+86 21-6422 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