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视者在观赏电视节目时,必须抛开一切,寸步不离地坐在电视机面前。他的注意力不可以分给书本或菜锅,否则,不是错过了电视情节,就是炒糊了菜。电视是透过视觉和听觉二者,对于收视者,广告的效果当然相对报纸、广播要更加强烈。

不过,我们也常听到这样的慨叹:“很想看电视,可一看电视,别的事 情都做不成了。”王先生十年之前买了电视,刚买时,王先生和儿子爷俩一块看,看到所有电台打出“再见”为止,然而,一年之后,他的兴趣就渐渐减小,儿子也多看一些卡通片,如今,王先生几乎只看一看新闻等专题节目。这大约是人们对电视机独占性的一种反抗吧。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当我们习惯于大量广告铺天盖地而来时,我们的眼睛耳朵似乎已经麻木,熟视无睹,充耳不闻。


电视广告,是一种以电视为媒体的广告,是电子广告的一种形式。他是兼有视听效果并运用了语言、声音、文字、形象、动作、表演等综合手段进行传播的信息传播方式。电视广告在播出(发布)前需要进行母带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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