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万馨香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集银路368号同安创业园4F,是一家集香精香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民营企业。专业研发生产:佛香香精、蚊香香精、气雾剂香精、空气清新剂香精、花露水香精、风油精香精、空调清洗剂香精、表板蜡香精、墨水香精、衣物清洗香精、洗发水香精、沐浴露香精、洗涤类等日化香精。公司拥有自己的标准厂房、技术研发部、拥有先进的研发、分析、检测仪器设备及现代化的香精工艺生产体系。免费样品试用、可来样配香。
【用量、贮存、规格及使用方法】
用 量:在国标GB规定使用原则下,按生产所需添加于各类产品中。
使用方法:按生产工艺要求,把香精加入产品中。
贮存方法:常温避光,放置阴凉通风干燥处,开封后请密封及尽快使用
保质期:36个月 包装:5KG,10KG,25KG塑桶
【危害信息】
依据指令QB / T1507-92(中国)及其补充法规,本品未被划分为危险品级别。
依据联邦OSHA危害通识标准29 CFR 1910.1200的规定,本品未被划分为危险品级别。 本MSDS包含有关本品的安全操作和正当使用的有用信息。公司员工和其他使用人员应持有并使用本MSDS。
【消防措施】
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防护装置: 如发生火灾,应佩戴全套防护装置含NIOSH(认可的或相当的)自给式呼吸器。
【操作处理】
操作处置: 本品仅供有能力操作和使用潜在危险品的专业人员操作,或在此专业人员的密切下使用。专业人员应熟知有关本品的火灾、健康和化学危害信息。操作场所应设有通风橱或其他通风设施。使用人员应明白很多化学物的毒理学和生理学信息尚未完全测定,化学品反应可产生新型危险品。应注意防止任何化学品接触皮肤或眼睛,并避免其污染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