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试剂从一般用途来分,可分为体内诊断试剂和体外诊断试剂两大类。除用于诊断的如旧结核菌素、布氏菌素、锡克氏毒素等皮内用的体内诊断试剂等外,大部分为体外诊断制品。
体外诊断试剂和器械在国外统一称为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属于医疗器械的一部分。
在我国,体外诊断试剂是指: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 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状态评价以及遗传性疾病的预测过程中, 用于对人体样本( 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 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 物) 、质控品( 物)等。
其检验方法分类有:
酶联免疫/酶免法(ELISA),层析金标法,免疫荧光法(IFA/DFA),微色谱柱,乳胶法(Latex),比浊法,PCR,凝集法,培养法,酶法,化学法,斑点法,比色法, 单克隆抗体,免疫印记法(WB/Western Blot),流式细胞术,ELISPOT按检验项目分类。
检测项目:细胞因子检测、内分泌检测、肝纤维化检测、心梗检测 、肿瘤检测、传染病检测、自身免疫检测、细胞免疫检测、PCR、微色谱柱、毒品检测试剂盒、特种蛋白、优生优育检测(TORCH)、生化试剂、其它试剂盒、抗体、流式细胞仪(FCM)、细胞株、检验仪器 : 移液器,全自动酶标仪,DNA扩增仪,生物芯片仪等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第二部分 特殊要求>>
2.2.8 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符合下表规定:
2.2.9 洁净室(区)应当按照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进行合理布局,人流、物流走向应当合理。同一洁净室(区)内或相邻洁净室(区)间的生产操作不得互相交叉污染。
2.2.10 进入洁净室(区)的管道、进回风口布局应当合理,水、电、气输送线路与墙体接口处应当可靠密封,照明灯具不得悬吊。
2.2.11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当与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当控制在18~28℃,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2.2.12 洁净室(区)和非洁净室(区)之间应有缓冲设施。
2.2.13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墙面、地面、天棚、操作台等)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避免积尘,并便于清洁处理和消毒。
2.2.14 洁净室(区)的空气如循环使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2.2.15 洁净室(区)内的水池、地漏应安装防止倒灌的装置,避免对环境和物料造成污染。
100级的洁净室(区)内不得设置地漏。
2.2.16 产尘操作间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
2.2.17 对具有污染性、传染性和高生物活性的物料应当在受控条件下进行处理,避免造成传染、污染或泄漏等。
2.2.18 生产激素类、操作有致病性病原体或芽胞菌制品的,应当使用单独的空气净化系统,与相邻区域保持负压,排出的空气不能循环使用。
化学发光法主要生产工艺
三、主要生产工艺(以微孔板载体的化学发光酶免疫分析为例进行描述)
(二)滴配过程
1.酶结合物(也称酶标记物)的制备(根据各产品实际情况,该步骤可不进行)
采用常规过碘酸钠——乙二醇法将相关的抗体(或抗原)标记辣根过氧化物酶(或其他酶),酶标记后的抗体(或抗原)应加入适当的保护剂保存于低温。
常规质控项目:标记方法,过程控制。
2.酶结合物的鉴定
(1)功能性实验
将酶结合物用酶稀释液稀释后,用于产品的滴配,其结果应符合相关试剂盒的质量标准。
(2)稳定性
将酶结合物用酶稀释液稀释,进行2~8℃,及热稳定性实验,滴配结果应符合相关试剂盒的质量标准。
3.酶结合物稀释液
按酶结合物稀释液的配方配制,存放在2~8℃保存,并于规定时间内使用。
常规质控项目:酶结合物稀释液配方,pH值。
4.酶结合物工作浓度的滴配
取酶结合物,用酶结合物稀释液稀释到不同的浓度,用已制备好的反应板进行滴配。测定系列标准品及相应的质控品,确定使体系达到最优的酶结合物工作浓度。
5.酶结合物工作液配制
将所需量酶结合物和酶结合物稀释液按滴配浓度混合均匀。
质检项目:分装前检验,用配套的反应板进行检验,外观、灵敏度、质控品测定值、定量产品应作校准品线性检测。
6.酶结合物工作液的分装
按工艺要求分装酶结合物工作液。
常规质控项目:分装前确认试剂名称、批号、数量,分装量,封装后密封性。
7.酶结合物工作液(半成品)检验
对分装后的酶结合物工作液进行抽样检验,外观、分装量、灵敏度、校准品剂量-反应曲线线性、质控品测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