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拉葫芦使用规范要求
一)、作业前检查
1、检查葫芦经检验合格并标识,各部位零件齐全无缺损。
2、选择正确的生根位置,生根点应能承受手拉葫芦大起重量。
3、垂直吊运时,生根点应处于吊物正上方。
4、生根吊耳必须经检验合格,且吊耳焊接方向与受力方向一致。
5、使用钢丝绳悬挂手拉葫芦时,钢丝绳所经过的快口处必须进行防护。
二)、物件挂钩
1、将起重链吊钩钩挂于吊物吊耳或捆绑钢丝绳上。
2、不得用起重链直接捆绑吊物进行吊运。
3、挂钩位置应选择在被吊运物件的上方,防止吊物翻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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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葫芦安全使用规定
1、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链条等是否良好,传动及刹车装置是否良好。吊钩、链轮、倒卡等有变形时,以及链条直径磨损量达15%时,严禁使用。
2、两台及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3、链条葫芦的起重链不得打扭,并且不得拆成单股使用。
4、链条葫芦的刹车片严防沾染油脂。
5、链条葫芦不得超负荷使用,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起重能力在5t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不得随意增加人数猛拉,操作时,人不得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
6、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时,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
7、链条葫芦在使用中如发生卡链情况,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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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拉葫芦安全使用法则
5、吊挂葫芦的吊装绳、吊挂点必须稳固可靠,挂葫芦时要挂稳挂牢,防止起吊后发生事故。
6、严禁将下吊钩回扣到起重链条上或将起重链条解成单链捆扎重物进行起吊重物。
7、操作者如发现拉不动时不可猛拉和更不能增加人员强行硬拽,应立即停止操作,进行检查:①重物是否与其它物体连接;②葫芦机件有无损坏;③重物是否超出了葫芦的额定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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