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河北建筑消防中心、工厂消防维保 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为防止火势失去控制,继续扩大燃烧而造成灾害,需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将火扑灭,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这些方法的根本原理是破坏燃烧条件。 一、冷却 可燃物一旦达到着火点,即会燃烧或持续燃烧。将可燃物的温度降到一定温度以下,燃烧即会停止。对于可燃固体,将其冷却在燃点以下;对于可燃液体,将其冷却在闪点以下,燃烧反应就会中止。用水扑灭一般固体物质的火灾,主要是通过冷却作用来实现的,水具有较大的热容量和很高的汽化热,冷却性能很好。在用水灭火的过程中,水大量的吸收热量,使燃烧物的温度迅速降低,致使火焰熄灭、火势控制、火灾终止。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水雾,其水滴直径细小,比表面积大,和空气接触范围大,极易吸收热气流的热量,也能很快地降低温度,效果更为明显。 二、隔离 在燃烧三要素中,可燃物是燃烧的主要因素。将可燃物与氧气、火焰隔离,就可以中止燃烧、扑灭火灾。如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在喷水的同时,喷出泡沫,泡沫覆盖于燃烧液体或固体的表面,在冷却作用的同时,将可燃物与空气隔开,从而可以灭火。再如,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灾,在灭火时,迅速关闭输送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的管道上的阀门,切断流向着火区的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的输送,同时也打开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管道通向安全区域的阀门,使已经燃烧或即将燃烧或受到火势威胁的容器中的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转移。 雨淋系统适用范围 雨淋系统的喷水范围由雨淋阀控制,因此在系统启动后立即大面积喷水。因此,雨淋系统主要适用于需大面积喷水、快速扑灭火灾的特别危险场所。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或室内净空高度超过一定高度,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的,或属于严重危险级Ⅱ级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消防救援场地与建筑的距离: 根据火场经验和登高车的操作,一般距建筑5m,最大距离可由建筑高度、举高车的额定工作高度确定。一般如果扑救50m以上的建筑火灾,在5~13m内消防登高车可达其额定高度,为方便布置,登高场地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
*您的姓名:
*联系手机:
固话电话:
E-mail:
所在单位:
需求数量:
*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