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商国互联!

收藏本站

商国互联

点击查看优质供应商

当前位置:商国互联首页> 产品库 > 商务服务、广告 > 其他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深圳罗湖合同纠纷律师 

  • 价 格: 面议 /
  • 供 应 地:广东省深圳市
  • 发布公司:广东华埠律师事务所
  • 产品型号:深圳罗湖合同纠纷律师
  • 品 牌:深圳罗湖合同纠纷律师
  • 发布日期:2017/12/14 16:42:07
  • 联系人QQ:256171057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细说明

产品说明Explain

公司简介Content


原告与被告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201437日签订《某某申报协议》,约定:被告需协助原告完成申报咨询工作,获得湖南省发改委及国家开发银行项目或产品入围资格;原告须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支付咨询服务费8万元,如原告未获得入围资格或协议签订后5个月内未获得相应工程或订单的,被告应全额退回以上款项。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服务费8万元,但被告却迟迟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咨询服务费8万元及该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5.5%2014810日起暂计至2015514日的逾期付款利息4688.32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辩称,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判决为准。

经审理查明,原告诉称内容有《某某申报协议》、收款收据等证据及庭审笔录为证,被告对此没有异议,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某某申报协议》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上述合同依法成立,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超过合同约定,被告对此没有异议,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依照合同法第八条  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深圳市某技术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深圳某电气有限公司咨询服务费8万元及利息(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4810日起计至被告还清之日止)。


卖家名片Cards

卖家名片

广东华埠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梁律师(律师)

手机:13682626811

邮箱:13682626811@139.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5楼

电话: 传真:

旺铺

免责声明:交易有风险,请谨慎交易,以免因此造成自身的损失,本站所展示的信息均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国互联供应商 品质首选

广东华埠律师事务所

  • 联系人:梁律师(律师)
  • 联系人QQ:256171057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手机: 13682626811
  • 电话:
  • 会员级别:免费会员
  • 认证类型:企业认证
  • 企业证件:已通过企业认证 [已认证]
  • 认证公司:
  • 主营产品:罗湖律师 布吉律师 坂田律师 龙岗律师 龙华律师 民治律师 宝安律师 南山律师 福田律师 横岗律师 平湖律师
  • 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