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现货延期交易业务具有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不适合使用养老基金、债务资金(如金融机构贷款或私人借款)等资金进行投资的客户。
2、商品现货延期交易业务只适合于开户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客户:
(1) 年满20周岁、未满65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 能够充分理解有关于此交易的一切风险,并且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3) 因投资失误而造成账户资金部分或全部损失,仍不会改变其正常的生活方式或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状况;
(4)首次入金不低于交易中心规定的最低金额。
二、机构投资者的准入条件:
(一) 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及其它经济组织;
(二)开户后第一次存入交易保证金不低于交易中心规定的最低金额。
三、下列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本交易中心开户、交易,会员不得接受其委托进行交易;
(一)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 交易所股东;
(三) 交易中心、会员单位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四) 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五) 交易中心及政府有关监管部门明令禁止入市的单位和个人。
(一) 本人身份证及其扫描件;
(二) 本人影像资料。
机构投资者在开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一) 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扫描件;
(二) 机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其扫描件;
(三) 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