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测区域的划分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 ㎡;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 ㎡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1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为20m~100m。
下列场所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
(3)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
(4)建筑物闷顶、夹层。
1.全淹没式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封闭空间场所;
(2)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它围挡设施的场所。
2.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不完全封闭的A 类可燃物火灾与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场所;
(2)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3.局部应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不完全封闭的A 类可燃物火灾场所;
(2)限定位置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散火灾;
(3)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 ㎡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监视范围的不同,分为点型火灾探测器和线型火灾探测器。
1.点型火灾探测器:响应一个小型传感器附近的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
2.线型火灾探测器:响应某一连续路线附近的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
此外,还有一种多点型火灾探测器:响应多个小型传感器(例如热电偶)附近的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