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区域的划分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可将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也可将发生火灾时需要同时联动消防设备的相邻几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电缆隧道的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封闭长度区间组成,一个报警区域不应超过相连的3 个封闭长度区间;道路隧道的报警区域应根据排烟系统或灭火系统的联动需要确定,且不宜超过150m;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报警区域应由一个储罐区组成,每个50000m3及以上的外浮顶储罐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
(1)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2)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员值班的场所;
(3)系统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该装置应具有传输表3-,9-1 所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系统未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应设置火警传输设备。
当采用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比例混合器的泡沫液进口压力应大于进口压力,但其压差不应大于0.2MPa.
(2)比例混合器的泡沫液进口管道上应设单向阀。
(3)当采用水力驱动式泡沫液泵时,可不设置备用泵;采用其他动力源的泡沫液泵时,应设置备用泵且动力源的要求与泡沫泵站的动力源要求相同。
(4)为保证系统使用或试验后用水冲洗干净,不留残液,泡沫液管道上应设冲洗及放空管道。
使用条件:
PHP 型平衡压力比例混合器必须垂直安装使用;PHP 平衡压力比例混合器应与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配套使用;当使用3%或6%型泡沫液时,必须按照泡沫液型号配用,否则比例失调;使用时两只压力表指示的压力值必须相同,才能满足混合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