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区域的划分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可将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也可将发生火灾时需要同时联动消防设备的相邻几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电缆隧道的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封闭长度区间组成,一个报警区域不应超过相连的3 个封闭长度区间;道路隧道的报警区域应根据排烟系统或灭火系统的联动需要确定,且不宜超过150m;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报警区域应由一个储罐区组成,每个50000m3及以上的外浮顶储罐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气体灭火系统是以一种或多种气体作为灭火介质,通过这些气体在整个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周围的局部区域建立起灭火浓度实现灭火。气体灭火系统具有灭火效率高、灭火速度快、保护对象无污损等优点。气体灭火系统是根据灭火介质而命名的,目前比较常用的气体灭火系统有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IG-541 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几种。
1.移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火灾场所;
(2)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3)发生火灾时需要排烟、降温或排除有害气体的封闭空间。
2.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较小火灾场所;
(2)甲、乙、丙类液体流散火灾场所;
(3)不大于100 ㎡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3.泡沫-水喷淋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具有烃类液体泄漏火灾危险的室内场所;
(2)单位面积存放量不超过25L/㎡或超过25L/㎡但有缓冲物的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室内场所;
(3)汽车槽车或火车槽车的甲、乙、丙类液体装卸栈台;
(4)设有围堰的甲、乙、丙类液体室外流淌火灾区域。
4.泡沫喷雾系统可适用于下列场所:
(1) 独立变电站的油浸电力变压器
(2) 保护面积不大于200 ㎡的烃类液体室内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