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商国互联!

收藏本站

商国互联

点击查看优质供应商

当前位置:商国互联首页> 供应信息 > 商务服务、广告 > 其他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供应东莞大朗律师事务所 东莞大朗刑事律师 东莞大朗律师 

供应东莞大朗律师事务所 东莞大朗刑事律师 东莞大朗律师

  • 品 牌:
  • 价 格:面议 /
  • 供 应 地:广东省东莞市
  • 包装说明:
  • 产品规格:
  • 运输说明:
  • 交货说明:
  • 发布日期:2014/11/24 11:11:03
  • 联系人QQ:894885805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细说明

详细说明Explain

供应东莞大朗律师事务所 东莞大朗刑事律师 东莞大朗律师
      周乃文律师,咨询热线:13580904989,在线QQ法律咨询:894885805;湖南永州道县人,毕于西南政法大学,本律师有渊博的法律知识、  睿智的头脑、丰富的辩护技巧,以最大努力,化不可能为可能,维护委托人权益。    
案情回顾:东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认定龙某于2009年5月至2010年12月9日在明知他人盗取某厂的玩具的情况下,仍然大量低价收购他人盗窃所得的玩具2000件,且在网络上和广州低价购买来源不明的玩具。龙某购得玩具后在淘宝网上销售获利。龙某于2010年12月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其住处搜出3748件玩具。
    案情进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  检察院,检察院于2011年6月13日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2011年7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本律师依法出庭为龙某辩护,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龙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其做无罪辩护。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7月20日决定撤回起诉,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同月22日作出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东莞市第三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8月3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分所收到《不起诉书决定书》后于同月5日将龙某释放。宣判后  ,本律师也有一种释怀感觉,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又一个实例。
          办案心得:刑辩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责任重于泰山,需要竭尽全力,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应尽百分之百的努力。    
以上版权归属周乃文律师,请勿抄袭,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执业单位: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9楼
            周律师服务热线:13580904989
    在线法律咨询QQ号码:894885805
    

 

卖家名片Cards

卖家名片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乃文律师(刑事部)

手机:13580904989

邮箱:libayaa@163.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9楼

电话: 传真:

旺铺

在线询盘/留言Online Inquiry

  • *您的姓名:

  • *联系手机:

  • 固话电话:

  • E-mail:

  • 所在单位:

  • 需求数量:

  • *咨询内容:

免责声明:交易有风险,请谨慎交易,以免因此造成自身的损失,本站所展示的信息均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国互联供应商 品质首选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 联系人:周乃文律师(刑事部)
  • 手机:13580904989
  • 电话:
  • 会员级别:试用会员
  • 认证类型:企业认证
  • 企业证件:已通过企业认证 [已认证]
  • 认证公司:
  • 主营产品:刑事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 婚姻律师
  • 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