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川市金凤区可行性报告,十年经验,资质齐全@
关键词:新闻自由 人权 窃听 社会责任
西方传媒秉承的“新闻自由”原则,一方面使得新闻从业人员意志坚定、目光敏锐,以超越个人私利的胸怀深切关怀着整个社会,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个人权利的保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在“新闻自由”旗号的掩护下,部分新闻活动却走向异化。世界发行量最大的小报《世界新闻报》“窃听门”事件,令西方自由主义的新闻观再次遭受挑战。 一、媒体商业化导致新闻自由的异化 新闻自由是西方社会历史文化的产物,它与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是西方的普世价值在当代新闻领域的衍生。而天赋人权是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自然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在西方国家争取新闻自由的斗争中,天赋人权始终是最有力的理论武器之一。
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写
金兰企划专业编制可行性报告.我们已经拥有成熟的一流服务平台.我们金兰企划致力于打造国内服务专业、权威代写、资质保障的首要平台.本公司曾为国内数十家需要融资的企业成功的完成了国际标准可行性报告.具有丰富的可行性报告及融资企划书的撰写经验.及相应的高水平项目服务团队。
金兰企划具有国家工程咨询丙、丙、丙级资质.严格按照国际标准流程代写各种报告.从前期沟通、确定代写意向、签订协议、深度沟通直到报告完成.都有严格规范化的流程控制体系。所写的报告经得起检验。
金兰企划是一家以投资决策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为主营业务领域的综合性、高智力型专业咨询机构。公司拥有一批理论基础坚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同时建立高层次、多学科的专家顾问团队.为科学、公正、求实地进行咨询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投资决策咨询业务主要包括:投资项目立项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专题政策研究等方面。
可行性研究报告 商业计划书
新闻自由与人权的博弈——《世界新闻报》“窃听门”的思考
咨询热线:18768893233 宗老师
QQ: 23-8979-1177
从19世纪末开始,媒体由社会舆论机关逐渐演变为盈利性的商业机构,新闻自由成了经营者的盈利自由。新闻媒体为了追求轰动效应,过分渲染,小题大做,甚至操纵舆论,把新闻活动演绎得丑态百出。最典型的就是震惊全球的英国王妃戴安娜魂断巴黎,风华正茂的戴妃成为“新闻自由”的牺牲品。 随着大众传媒时代的到来与大众文化的崛起,媒体对人们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相关报道越来越多,然而由此产生的媒体报道侵犯民事主体隐私权的冲突也愈加引人注目,大众传媒与人隐私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为了吸引受众,媒体拼命挖掘所谓的“独家新闻”,媒体不仅仅满足于挖掘名人的隐私,甚至将矛头转向了普通公民。在“新闻自由”旗号的掩护下,道德的失落导致新闻活动走向异化。默多克旗下《世界新闻报》窃听事件就是最好的印证。 二、“窃听门”——媒体社会责任的缺失 2011年7月7日,《世界新闻报》被关停,
编写投标书
编写商业计划书
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编写项目立项报告
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编写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编写市场分析预测报告
编写项目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编写项目投资风险分析报告
设计整体平面布局图
单体3D鸟瞰图设计
3A甲级资质盖章
新闻集团高层接连辞职甚至被捕,而媒体对人权的侵犯更使得英国民众的愤怒与抗议声不断。事件缘起2011年7月4日英国《卫报》刊登的一篇深度调查,披露英国发行量最大的小报《世界新闻报》,多年前窃听一名遇难女孩的电话。女孩当时已遇害,为获得独家“猛料”,该报记者不仅指使私家侦探非法侵入女孩语音信箱,截听其朋友和家人的留言,而且在信箱已满的情况下为了继续窃听,删除起部分留言,误导警方和其家人,严重妨碍案件进展。《世界新闻报》的窃听对象包括王室成员、首相、内阁成员、明星名人,甚至英国阵亡将
士、2005年伦敦地铁爆炸案遇难者家属等全是其窃听对象,窃听涉及4000人,这些普通人乃至受害者的隐私和人权遭到肆意践踏。 这一事件是对西方的自由、人权理念的巨大冲击,迫使人们重新审视西方自由主义新闻观所面临的现实困境。随着媒体权利的进一步扩张,媒体已经成为社会整合的中介力量,其所扮演的角色可以与中世纪中期的教会比肩。在一个更为世俗化的社会里,大众传媒这扇“看世界的窗口”提供的是有选择性的视角,它通过有选择性地强化(或弱化)现有的“倾向”或大众文化中的某些元素,能够有效地影响公众舆论。媒体不断提供材料以满足受众的需要,同时也在培养受众的胃口。因而,不同媒体与受众趣味的组合便分化出不同的文化景观,小报文化便是其中一种。它的特点是媚俗,崇尚眼球经济,缺乏良知自律和社会责任心。小报文化与其受众之间相互“养成其恶”,成为当今甚嚣尘上的大众文化一部分。 当《世界新闻报》的私家侦探们大举入侵人们的信箱、手机时,已经严重地伤害了受害人的自由。在媒体竞争与逐利的过程中,人权成为其追求利润的牺牲品,而新闻从业者也失去了良知、自律,将媒体的社会责任抛至九霄云外。 三、新闻自由与人权如何平衡 当今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社会,民众感兴趣的、想知道的事情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容易。但这并不就意味着新闻媒体可以因大众喜好而随意采集、传播相应的信息。如果没有限制的任意猎奇,就是对新闻自由这项权利的滥用。如何在人权和新闻自由的冲突之中找寻出一个利益的平衡点呢? 孟德斯鸠说过:“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新闻自由也是如此。新闻自由必须是在以社会公益为前提的基础上,行使其权利。同时,在行使的时候,遵守其相应法律规定的义务,对于法律赋予或保护的其他权利,不得以行使新闻自由为由进行侵犯。 1947年,美国哈钦斯委员会(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在《一个自由和负责的报纸》的报告中,提出了新闻事业的“社会责任论”。
*您的姓名:
*联系手机:
固话电话:
E-mail:
所在单位:
需求数量:
*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