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国 技术大学大 标公告
投标≡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大流量燃气消声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LTC-2017HN044
招标人: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资金来源: 其它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大流量燃气消声系统项目已取得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采购编号:2017-GFKD-HT-WZ-10003
招标代理编号:GLTC-2017HN044
2、项目名称: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大流量燃气消声系统项目
3、招标内容及相关服务:
招标货物名称:大流量燃气消声系统
数量:1套
交货日期(完工时间):合同生效,满足实施条件后12个月内,主体完成、安装件产品安装并调试完成、项目整体外装饰完成、具备验收条件。
交货地点:湖南长沙国防科技大学三号院科研区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⑴、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法注册的企业或组织,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不是招标方的附属机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投标人具有施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提供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投标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⑶、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年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⑷、投标人代表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2、投标人需满足以下特定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⑴、投标人应具备噪声项目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⑵、投标人应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
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6日起至2017年2月9日止,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⑵、招标文件售价:售价4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7日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5%的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陆阳
电 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777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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