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RoHS标准测试中心
ROHs检测标准:ROHs四项、ROHs六项、ROHs 2.0(即 ROHs十项)
东莞ROHs测试标准
ROHs四项:铅、汞、镉、六价铬
深圳ROHs检测
深圳ROHs六项: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
中山ROHS测试标准
中山ROHs 2.0 :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DEHP、DBP、BBP、DIBP
2015/863/EU指令/RoHS2.0法规.欧盟官网上在2015年6月4日发布指令(EU) 2015/863,对RoHS 2.0 (2011/65/EU) 附录II进行修订,增加四种物质如下邻苯二甲酸酯
RoHS2.0物质要求列表
2014年1月9日,欧盟发布2014/1/EU~2014/16/EU指令,修订2011/65/EU附录Ⅲ、Ⅳ。其中附录III中新增1 条内容,附录IV中新增14条内容及1条替代内容。具体修订详情见下文。
目前,附录III中豁免条款有40条,附录IV中豁免条款已到34项,附录IV是关于设备和监控设备的豁免。
2014/1/EU~2014/16/EU指令于2014年1月29日生效,于2014年7月1日前实施。
2002/95EC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 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02/95/EC号指令(RoHS指令),要求从2006年7 月1 日起,各成员国应确保在投放于市场的电子和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
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
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列入RoHS 2.0 附录II中。
2019年7月22日新增的限制要求将在所有电子电气产品强制实施。
第8类(医疗设备)和第9类(监控设备)电子电气产品范围,RoHS 2.0法规对于2年的宽限期,即从2021年7月22日开始强制满足新增的邻苯要求。
修订指令对邻苯二甲酸酯的最大限值要求是均质材料中不超过0.1%,同时删除了之前的优先管控物质:六溴环十二烷(HBCDD),现在RoHS 2.0的管控物质由原来的六项增加到十项。此外,修订指令中特别指出,对属于电子电气产品的玩具类产品,DEHP、BBP、DBP的含量仍然按照REACH法规附件XVII的限制要求管控。
邻苯二甲酸酯主要用作塑料的增塑剂,特别是在PVC塑料中,其通常用在电线和电缆,也会用在某些电子元件或其它塑料部件中。邻苯二甲酸酯禁止用于电子电气设备对电子行业和供应链有重大影响。
物质 限值 (以均质材料计,wt%)
铅 0.1%
汞 0.1%
镉 0.01%
六价铬 0.1%
多溴联苯(PBB) 0.1%
多溴联苯醚(PBDE) 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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