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晟环保氨法脱硫:加码超低排放新常态 第三方治理入驻燃煤电厂
明晟环保氨法脱硫:加码超低排放新常态
第三方治理入驻燃煤电厂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问题凸显,对于煤电的减排要求越来越高,很直观的体现就是第三方治理企业的业务量明显增加,这样对第三方的专业公司的技术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
“十三五”开局之年,环保产业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2016年两会,环保入选“十三五”主要目标任务及2016年八项重点工作,在刚刚过去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于环保的阐述更是“振聋发聩”。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支持推广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下重拳治理大气雾霾使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分别下降2%,SO2、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并要求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广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努力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我国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
有生态环境的顶层设计,有旺盛的市场需求,不少业内人士认为2016年大气治理“黄金期”将会持续,尤其是备受政策频频“光顾”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市场更为诱人。
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意图在燃煤发电领域内,加快推行和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
《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主要目标,即到2020年,燃煤电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由现有的SO2、氮氧化物治理领域全面扩大至废气、废水、固废等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社会资本更加活跃,资本规模进一步扩大;第三方治理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环境服务公司技术水平能力不断提高,形成一批能力强、综合信用好的龙头环保企业。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并非一个新概念。早在2007年,我国就曾在电力行业开展过燃煤电厂脱硫的特许经营试点工作,三年时间内试点火电机组容量达到2400万千瓦。截至2014年底,采取第三方治理方式运行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规模约9700万千瓦,脱硝特许经营规模约3300万千瓦。
2015年初,印发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对包括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在内的环保第三方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而此次新印发的《指导意见》回归到燃煤发电领域,相关原则更加细化,并针对目前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新要求。
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大的发电集团都成立环境治理的部门或公司,对于某些技术创新,大多直接买进设备或技术,第三方参与较少。
按照《指导意见》,燃煤电厂和环境服务公司在自愿、公平的前提下,开展互惠互利的市场化方式合作。燃煤电厂和环境服务公司在现行法律法规下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作,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要求。
此外,第三方治理企业还面临收益风险。近年来环保政策频繁变化,环保要求不断趋严,造成环保设施需不断投入进行改造,给第三方治理企业,尤其是承担多个项目的环保公司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国家环保政策随时在变,我们做一个项目动辄投资就上亿,如何保证第三方治理公司的收益呢?”这也是亟待落实的显示情况。
明晟环保以化工的理念解决环保问题,运用世界一流的氨法脱硫核心技术解决气溶胶与氨逃逸的技术性难题,真正达到超低排放,变废为宝,实现发展绿色经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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