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油罐车国四油罐车国四东风油罐车
产品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单价(万元)
总金额(万元)
交(提)货时间
运油车
CSC5080GYY4
1
14.38
14.38
预付定金贰万元,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交货。
合计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叄仟捌仟圆整
二、 质量及三包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和需方要求进行生产,产品实行三包服务。底盘由底盘生产厂家实行三包,上装由改装企业实行三包保修期一年。售后服务方法按服务手册规定传真或电话联系。
三、 交货地点:需方委托供方代送至安徽淮南。
四、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供方代送至需方当地验车合格后壹日内需方付清车辆尾款。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交车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
六、 违约责任及合同争议处理: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 其它约定事项:(1) 底盘采用东风多利卡正宗国四底盘,朝柴136发动机,3800mm轴距,5档变速箱,7.50-16钢丝胎,加装前盘制动、ABS、限速装置、流量表装空调;(2)罐体6。75个立方,采用武钢产优质碳钢板5mm厚板材制作,单仓带泵,加装欧标罐口、海底阀、下装油,配备正星牌牌大流量电脑税控加油机外挂大梁上,装合肥流量表后置爬梯,配带灭火器、安全帽;(3)油漆银粉色,3个“爆”字及安全告示,反光标,其余公司标配。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供方收到定金时生效。供方必须协助需方办理完成上户所有手续。
供 方
单位名称(章):厦工楚胜(湖北)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季梁大道9号
委托代理人:徐念华
电话:18372219215
传真:
开户银行:随州市工行车站路支行
帐号:1805022519020002221
需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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