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华能定边杨井风电项目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华能定边杨井风电项目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定边杨井风电项目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 月30日9:00起至2015年2 月13日17:00止,登陆网站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 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注明主办方)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22元,售出不退。
联系人: 李 辉
2015-01-30
: 招标编号:HNZB2015-01-2069/01
: 招标编码:CBL_20150130_168497334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能源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商业融资
: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5-01-2069/01
业主招标编号:HN_B_BJ /XNY_GC/SYZGC_014
1.项目名称:
1.1华能定边杨井风电项目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施工
2.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升压站工程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即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国华能集团 《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8 版)相关部分的要求。最终按照招标人《基建移交生产管理办法》交付生产运行的升压站工程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升压站场地平整、主控楼、生活楼、消防水泵房、35kV配电室、GIS设备室、SVG设备室、生活水用不锈钢水箱等一切设计范围内(设计图纸包含)的土建施工;
2电缆沟、电缆支架、盖板施工;
3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备基础工程、配电装置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电视系统、网络系统等埋管工程);
4站区用水(打井)、通风、排污、照明、硬化、道路修筑、围墙修筑、门栏采买(电动门)安装、防火(包括站区所有建筑物内的防火)工程、及绿化工程;
5接地网施工、施工材料采买,施工结束后聘请电力系统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升压站接地网检测并由其出具测试报告,包括施工图审查及检测单位检测、验收费用;
6施工临时用地征用,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
7升压站站内一次电气设备、二次盘柜采购及安装、通讯、远动等站内设备(除电缆外)采购及安装、电缆及光缆的采购安装,设备及盘柜接地连接、防腐等,变电站内电缆桥架安装制作、电缆敷设及防火封堵(包括:所有端子箱、配电柜、电缆穿孔处的防火封堵),根据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进行站内电气设备试验并提交合格的试验报告;设备质保期全部为两年;
8配合升压站启动,完成风电场变电站电气一次特项试验,电气二次全站、分系统调试,保护定值计算(与业主及电网公司沟通后进行委托),启动方案编写(与业主及电网公司沟通后进行委托),提交合格的试验报告,完善设计及施工安装缺陷等工作;
9升压站生产楼、生活楼房间内部地面、墙面、顶棚、楼梯间、走廊、大厅装修,装修材料、卫生洁具、给排水管路、生活用电线路、照明、通信线路(电话线、网线)采买,提供装修效果图、施工图纸及竣工图,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篮球架、双杠等体育器材的采购及安装。
10全站消防工程及消防验收。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 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要求流动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4.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 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 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 质证书 、职称。
4.6 专项资 质证书 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8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9 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1 未有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2 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4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4.15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6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 质证书 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7 专用资质要求: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3)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以上任一项资质同时具有相关电压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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