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三峡新能源金昌红山梁49.5兆瓦、红崖山49.5兆瓦
招标)-三峡新能源金昌红山梁49.5兆瓦、红崖山49.5兆瓦风电场项目风机及塔筒吊装施工招标公告
三峡新能源金昌红山梁49.5兆瓦、红崖山49.5兆瓦风电场项目风机及塔筒吊装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GT-XNY-JA201508D)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1月21日起至2015年2月3日(工作日)。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两个标段共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担保金额为I标段/ II标段每标段人民币5万元,分别提交。未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10日北京时间10:00整在北京市海淀区,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代表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辉
2015-01-21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121_12633861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能源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甘肃
1.招标条件
三峡新能源金昌风电有限公司负责三峡新能源金昌红山梁49.5兆瓦、红崖山49.5兆瓦风电场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三峡新能源金昌红山梁49.5兆瓦风电场项目(I标段)于2014年9月4日经甘肃省发改委(文号甘发改能源〔2014〕1203号)核准,三峡新能源金昌红崖山49.5兆瓦风电场项目(II标段)于2014年9月4日经甘肃省发改委(文号甘发改能源〔2014〕1202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金昌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风电场项目风电机组及塔架吊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两个标段,但应分别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红山梁49.5兆瓦风电场项目(I标段)
三峡新能源金川区红山梁49.5兆瓦风电场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以北方向,场区表面为戈壁荒漠草场,地形平坦,地势开阔,场区内海拔在1365 m~1430 m之间。本工程紧邻省道S212线,G312国道、G30连霍高速和兰新铁路从金昌市通过,风电场所需设备、物资均可通过公路运输至工程区,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本期工程拟建33台单机容量为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为49.5MW。
(2) 红崖山49.5兆瓦风电场项目(II标段)
三峡新能源金川区红崖山49.5兆瓦风电场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以北方向,场区表面为戈壁荒漠草场,地形平坦,地势开阔,场区内海拔在1365 m~1430 m之间。本工程紧邻省道S212线,G312国道、G30连霍高速和兰新铁路从金昌市通过,风电场所需设备、物资均可通过公路运输至工程区,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本期工程拟建33台单机容量为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为49.5MW。
风电场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均由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机型为GW93/1500 ,单机容量1.5MW,转轮直径93m,轮毂高度75m。风电场升高电压采用二级升压方式,风电机出口电压690V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接入110kV升压站,经升压站主变升压后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系统。
2.2 招标范围
(1) I标段红山梁49.5兆瓦风电场项目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33台金风GW93/1500风机吊装、叶片和轮毂的组装及吊装、塔筒及附件安装、电缆、光缆、照明灯具、风机消防设施、塔筒内接地,以塔筒为界(含塔筒外冷却装置及塔筒门外梯)到风机的一切安装工作,包括上述工作范围内的接线及检查、消缺工作等。以及风机(包括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等)、叶片、轮毂和塔筒(包括螺栓)的卸车及保管。
计划工期:计划2015年4月20日开工,2015年5月22日前完成11台风电机组吊装工程施工;2015年7月22日前完成22台风电机组吊装工程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 II标段红崖山49.5兆瓦风电场项目
招标范围:
具体包括33台金风GW93/1500风机吊装、叶片和轮毂的组装及吊装、塔筒及附件安装、电缆、光缆、照明灯具、风机消防设施、塔筒内接地,以塔筒为界(含塔筒外冷却装置及塔筒门外梯)到风机的一切安装工作(不含低压电缆接至箱变),包括上述工作范围内的接线及检查、消缺工作等。以及风机(包括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等)、叶片、轮毂和塔筒(包括螺栓)的卸车及保管。外省企业需办理进甘肃备案相关手续,办理特种设备备案等相关手续。
计划工期:计划2015年4月20日开工,2015年5月22日前完成11台风电机组吊装工程施工;2015年7月22日前完成22台风电机组吊装工程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3)投标人近 3 年应具有至少100台1.5MW 及以上风电机组安装施工业绩;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主要负责人具 50 台 1.5MW 及以上风电机组安装施工经历;
(5)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6)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5年1月30日上午10:00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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