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三峡新能源金昌红山梁49.5兆瓦、红崖山49.5兆瓦
招标)-三峡新能源金昌红山梁49.5兆瓦、红崖山49.5兆瓦风电场项目道路与风机基础施工招标公告
三峡新能源金昌红山梁49.5兆瓦、红崖山49.5兆瓦风电场项目道路与风机基础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GT-XNY-JA201507D)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1月21日起至2015年2月3日(工作日)。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两个标段共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担保金额为I标段/ II标段每标段人民币12万元,分别提交。未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10日北京时间10:00整在北京市海淀区,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代表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联系人: 李 辉
2015-01-21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121_12633971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能源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甘肃
1.招标条件
三峡新能源金昌风电有限公司负责三峡新能源金昌红山梁49.5兆瓦、红崖山49.5兆瓦风电场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三峡新能源金昌红山梁49.5兆瓦风电场项目(I标段)于2014年9月4日经甘肃省发改委(文号甘发改能源〔2014〕1203号)核准,三峡新能源金昌红崖山49.5兆瓦风电场项目(II标段)于2014年9月4日经甘肃省发改委(文号甘发改能源〔2014〕1202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金昌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风电场道路与风机基础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两个标段,但应分别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金川区红山梁49.5兆瓦、红崖山49.5兆瓦风电场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以北方向,距离金昌市金川区公里里程约20km,场区表面为戈壁荒漠草场,地形平坦,地势开阔,场区内海拔在1365 m~1430 m之间。风电场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均由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机型为GW93/1500 ,单机容量1.5MW,转轮直径93m,轮毂高度85m。风电场升高电压采用二级升压方式,风电机出口电压690V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接入110kV升压站,经升压站主变升压后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系统。
2.2 招标范围
(1) I标段红山梁49.5兆瓦风电场项目
风机:33台风机安装平台施工、风机基础施工(含预埋管、预埋铁件等)、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含卸车、保管、安装等)等。
道路:场内道路(含排水沟、涵管、过水路面等)施工及维护。
其他:甲供设备的卸车及保管。风机基础内的接地并配合风场接地工作,其他临时工程。场区道路、风机平台等工作施工期及完工后的水保措施、环保措施、植被恢复按相关部门批复要求。水保、环保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外省企业需办理进甘肃备案相关手续。本标段施工全部采用商混。
界面划分:
甲供设备包括预应力锚栓组合件 。其余由投标人采购,详细见技术文件。
基础施工与防雷接地施工:风机、箱变外围防雷接地工程由招标人单独招标,投标人将风机基础内部接地极施工完成,并在基础表面预留不小于60cm长度和基础周边预留不小于1m长度的镀锌接地扁钢,与接地极连接由防雷接地施工单位实施。
本项目总工期为5个月,计划于2015年3月1日开工(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 II标段红崖山49.5兆瓦风电场项目
风机:33台风机安装平台施工、风机基础施工(含预埋管、预埋铁件等)、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含卸车、保管、安装等)等。
道路:场内道路(含排水沟、涵管、过水路面等)施工及维护。
其他:甲供设备的卸车及保管。风机基础内的接地并配合风场接地工作,其他临时工程。场区道路、风机平台等工作施工期及完工后的水保措施、环保措施、植被恢复按相关部门批复要求。水保、环保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本标段施工全部采用商混。
界面划分:
甲供设备包括风机(机舱、轮毂、叶片)、塔筒(连接螺栓、基础件)等主要设备材料。其余由投标人采购,详细见技术文件。
基础施工与防雷接地施工:风机、箱变外围防雷接地工程由招标人单独招标,投标人将风机基础内部接地极施工完成,并在基础表面预留不小于60cm长度和基础周边预留不小于1m长度的镀锌接地扁钢,与接地极连接由防雷接地施工单位实施。
本项目总工期为5个月,计划于2015年3月1日开工(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 3 年应具有至少 2 个风电场(49.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施工业绩;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主要负责人具 1个风电场(49.5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施工经历;
(5)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装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7)财务状况良好;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5年1月30日上午10:00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包括现场递交部分和网上递交部分。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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