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山西灵山高速公路隧道水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项目)-山西灵山高速公路隧道水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联系人: 李 辉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115_1041967423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山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高速公路隧道水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晋高管计财发【2014】681号文批准建设,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复(批复文号:晋高管执监发[2014]1467号),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大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省厅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对灵山高速公路恒山隧道、青瓷窑隧道、抢风岭隧道、红岩隧道这四座隧道的相关消防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工程内容为:(1)对恒山、青瓷窑、抢风岭、红岩等4座隧道的疏散指示标志按照现行标准规范改造为电光标志。(2)对恒山、青瓷窑、抢风岭、红岩等4座隧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设置反光消防设备指示标志。(3)红岩隧道的人行横洞根据现行标准规范配置防火门。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2015年3月15日开工,2015年8月15日完工。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在其它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至少成功完成过(2009年11月1日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2项高速公路隧道消防系统工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
(1)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被评为D级,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2)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下午14 时30分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 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⑦业绩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⑨单位介绍信及上述①~⑦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2月12日 14:0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2:00 时至14:00 时内将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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