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山西华晋韩咀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主变电所、井下主排水
招标)-山西华晋韩咀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主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及主、副斜井标准化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人: 李 辉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114_12512030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山西
: 招标人: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山西华晋韩咀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已由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95号和晋煤重组办发【2011】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华晋韩咀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主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及主、副斜井标准化装饰工程;
2.2 项目编号:量标字2015ZM002号;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西坡镇韩咀煤业工业场地;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建设规模:井下主变电所装饰装修2697㎡,地面1067㎡;井下主排水泵房2583.7㎡,地面943.5㎡;副斜井标准化装饰2818㎡,刷白13307㎡;主斜井刷白8438㎡。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3.4 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同类型工程业绩(可选择以下两种形式:①中标通知书和验收证明;②合同和验收证明);
3.5 投标人近1年未被山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有效期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应派经授权的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资 质证书(副本);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近3年同类型业绩证明。
投标人应对携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即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进一步审查资料原件的权利。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19日(公休日正常上班),每日8:00至12:00、14:00至18: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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