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山西灵石县荣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室外
招标)-山西灵石县荣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联系人: 李 辉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108_1041860895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山西
本招标项目灵石县荣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室外配套工程已由晋发改地区发【2012】6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石县荣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报建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灵石县荣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室外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灵石县翠峰镇张家庄村
2.3、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68698平米的室外附属工程。
2.4、项目标号:灵公交2015001号
2.5、资金来源: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
2.6、计划投 资额:1350万元
2.7、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4月1日,工期为61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要求投标申请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其他说明: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开标前三天正常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6个月,自公示期算起,6个月内其他招标人可以不接受其投标。
1、凡有意参加施工标段的投标者,须提供: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规费证、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各种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四份及原件电子版一份。)
2、报名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
3、报名时间:2015 年1月8日至2015 年1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 年1月8日至2015 年1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灵石县
手 机: 15010860802
邮 箱: zhaobiao1118@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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