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防爆防腐操作柱
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0区、1区、2区,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0区应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 1区应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 2区应为在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1 没有释放源且不可能有可燃物质侵入的区域;
2 可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
3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可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
4 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送可燃物质的架空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确定。
3.2.3 释放源应按可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为连续级释放源、一级释放源、二级释放源,释放源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续级释放源应为连续释放或预计长期释放的释放源。下列情况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
1)没有用惰性气体覆盖的固定顶盖贮罐中的可燃液体的表面;
2)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间接触的可燃液体的表面;
3)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蒸气的排气孔和其他孔口。
2 一级释放源应为在正常运行时,预计可能周期性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下列情况可划为一级释放源:
1)在正常运行时,会释放可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
2)贮有可燃液体的容器上的排水口处,在正常运行中,当水排掉时,该处可能会向空间释放可燃物质;
3)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可燃物质的取样点;
4)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可燃物质的泄压阀、排气口和其他孔口。
3 二级释放源应为在正常运行时,预计不可能释放,当出现释放时,仅是偶尔和短期释放的释放源。下列情况可划为二级释放源:
1)正常运行时,不能出现释放可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处;
2)正常运行时,不能释放可燃物质的法兰、连接件和管道接头;
3)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可燃物质的安全阀、排气孔和其他孔口处;
4)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可燃物质的取样点。
一般情况下,明火设备如锅炉采用平衡通风,即引风机抽吸烟气的量略大于送风机的风和煤燃烧所产生的烟气量,这样就能保持锅炉炉膛负压,可燃性物质不能扩散至设备附近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此明火设备附近按照非危险区考虑,包括锅炉本身所含有的仪表等设施。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中都明确规定,燃油、燃气锅炉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选燃油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h确定;
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
燃气锅炉房的事故通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确定。
根据以上规定,锅炉房应该可以认为是通风良好的场所。因此本规范建议与锅炉设备相连接的管线上的阀门等可能有可燃性物质存在处按照独立的释放源考虑危险区域,并可根据通风良好的场所适当降低危险区域的等级:AC-3、AC-4
技术参数
1.执行标准::GB3836.1-2000,GB3836.2-2000,GB3836.3-2000
2防爆标志:ExdeⅡCT6、Exde II BT6
3防护等级:IP65
5防腐等级:WF2、WF1
6使用类别:AC-3,AC-4
7额定电压:220V/380V(如有特殊要求请注明)
8额定电流:10A
LBZ防爆操作柱产品特点:
1.内装万能转换开关、按钮、电流表(可按用要求 装其他仪表)、指示灯。
2.转换开关有30多种功能可由用户自由选择,可根据要求特制。
3.铸铝合金外壳,表面喷塑。
4.万能开关操纵机构经过优化设计,可以自动找正,能能保证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
5.电流表量程由用户指定。
6.钢管或电缆布线均可。
广泛用于石油开采、炼油、化工、军工等危险环境及海洋石油平台,油轮等场所作道路照明之用;
适用于节能改造项目及检修更换固难的场所;适用于防护要求较高、潮湿的场所。
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1区、2区场所;100WLED防爆道路灯适用于IIA、IIB、IIC类爆炸性气体环境;适用于T1~T6组温度组别。
LBZ防爆操作柱定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