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的宗旨
IEC的宗旨是通过其成员,促进电气化、电子工程领域的标准化和有关方面的国际合作,例如根据标准进行合格评定的工作,电气、电子和相关技术方面的合作等,IEC61547报告。
IEC的组织机构
IEC目前有60个成员国。称为IEC国家委员会。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机构作为其成员。IEC的成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正式成员,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机构以国家委员会的名义被接纳为IEC成员,积极参加IEC活动,有投票权。如要成为IEC成员,该委员会必须声明向本国所有有兴趣参加IEC活动的政府或非政府机构开放。另一类成员是协作成员。由于资源有限,它只参加部分活动。它们可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所有的IEC会议,但是没有投票权。此外还有一种叫预协作成员,是由IEC中央办公室或某邻国的IEC国家委员会帮助建立国家委员会的成员,它们在5年内可以成为IEC的协作成员。
IEC
IEC标准的权威性是世界公认的。IEC每年要在世界各地召开一百多次国际标准会议,世界各国的近10万名专家在参与IEC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IEC现在有技术委员会(TC)95个;分技术委员会(SC)80个。IEC标准在迅速增加,1963年只有120个标准,截止到2000年12月底,IEC已制定了4885个国际标准。
我国1957年参加IEC,1988年起改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参加IEC的工作,现在是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参加IEC的工作。中国是IEC的95个技术委员会和80个分委员会的P成员。目前,我国是IEC理事局、执委会和合格评定局的成员。1990年和2002年我国在京分别承办了IEC第54届和第66届年会。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召开的第75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理事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中国成为IEC常任理事国的决议。目前,IEC常任理事国为中国、法国、德国、日本、英国、美国[2]
目前有53个成员国,称为IEC国家委员会,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机构
国际电工委员
作为其成员。每个成员国都是理事会成员,理事会会议一年一次,称为IEC年会,轮流在各个成员国召开。执行委员会处理理事会交办的事项。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召开的第75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理事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中国成为IEC常任理事国的决议。目前,IEC常任理事国为中国、法国、德国、日本、英国、美国。
IEC于1947年7月在巴黎举行大会,一致通过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合并的提案。1976年,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达成新的协议,宣布1947 年协议失效。自此两个组织都是法律上独立的团体。
IEC的组织机构有: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执行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中央办公室;顾问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特别工作组;预备工作组;编辑委员会。IEC还设有5个特别委员会: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国际电气牵引设备混合委员会、电子电信咨询委员会、安全问题咨询小组委员会、认证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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