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关
目前旧机(二手设备)进口中客户主要突显的问题:
1、不知道怎样才能确保旧设备顺利进口?
2、不知道旧设备是否需要在商检局进行预检备案?
3、对装运前预检倍感迷茫紧张,担心出货受影响
4、在清关中,海关对您货物的海关编码归类和价格的质疑
5、海关、商检查验由于包装问题不能便利的进行查验
宁波万享6000种进口案例,为您提供旧二手机电进口方案,进口清关代理。全国12个口岸都有分公司,300人团队物流顾问竭诚服务,一站式进口物流,多种方案供您参考。所以无论你在哪个城市准备从哪个口岸进口我们都能帮到你,你都可以找我们,欢迎咨询!
进口国际运输物流方案注意:
1)二手机械、设备进口,可能涉及到大宗性货物散货船运输,一般情况下,超高朝宽,都很正常,这时候要采用开顶柜(非标准集装箱)。比较标准集装箱,这些运输可能昂贵很多,其中涉及的装卸,拖移,订仓,仓储和标准集装箱,收费都多一些。这样,货主必须要重视进口国际运输的全程物流方案。
2)二手机械、设备进口,转口香港,会产生中转驳船费用;同时可能产生额外的仓储费用。选择适合的仓库,选择最合理的驳船港,。
3)二手机械、设备进口,由沿海进口港,送到内陆企业。这样的物流路线,也要注意合理性和费用的节省。
装运前检验的办理事宜
1、申请人取得准予备案决定文书《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备案书》的,该批申请的旧机电产品需要执行装运前检验,请立即联系证书指定的总局许可的境外装运前机构执行装运前检验。
2、检验结束取得合格的《装运前检验报告》和《装运前检验证书》后方可发运货物。
二手旧机械产品进口报关流程手续:
1) 进口旧机电产品预备案书(简称:商检备案)
2) 进口旧机电产品预装运前检验检疫正书(简称:中检)
3) 进口许可证(简称:机电证)
4) 进口商检通关单
旧机械设备进口操作时间:
1.提前备案,同时办理O证,所需时间15—21天。
2. 安排中检,2-4天。
3. 驳船,1—3天。
4. 申报,在单证和审价没有问题的情况下,约3—7天。
5. 港口清关后内陆陆运配送至厂家,1-2天。
此前承担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业务的检验机构名单
1、中国检验有限公司(注册于中国香港)
2、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美有限公司(注册于美国洛杉矶)
3、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日本有限公司(注册于日本大阪)
4、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欧洲有限公司(注册于荷兰鹿特丹)
5、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不来梅有限公司(注册于德国不来梅)
6、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伦敦有限公司(注册于英国伦敦)
7、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马赛有限公司(注册于法国马赛)
8、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加拿大有限公司(注册于加拿大温哥华)
9、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韩国有限公司(注册于韩国首尔)
10、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注册于澳大利亚悉尼)
11、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新加坡有限公司(注册于新加坡)
12、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西班牙有限公司(注册于西班牙巴塞罗那)
13、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澳门有限公司(注册于中国澳门)
14、香港商中检实业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注册于中国台湾)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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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万享供应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服务宗旨:沟通从心开始
联系:黄先生(Mr.Huang)
手机:13586555860微信:13586555860商务QQ:2795434948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1083号世纪东方商业广场COB写字楼708单元
障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及十三五”时期,质检总局将继续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以及“加强食品药品进口监管”的要求,紧密围绕“实现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体目标,坚持质量为本、安全宁波检验检疫局特别提醒,有意进口泰国大米的进口商应注意进口泰国大米检验检疫要求方面的几点变化:一是泰国输华大米的加工厂或存放仓库必须经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登记;二是每批泰国输华大米应随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证明其符合中国和泰国的检疫法规和植物卫生要求,植检证书上应注明具体产地;三是泰国输华大米包装材料应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必须是干净和新的。每一个包装上应用英文标明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产品产地,并有明显的“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文字样。相关进口商应及时关注检验检疫要求的变化,防止出现因不符合要求而需退运或销毁等处理的情况。第一、改革当先,全面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继续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4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总局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12〕229号)、《关于做好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质检食函〔2012〕493号)和《关于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输工具要求的公告》(总局公告2012年第80号),上述文件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